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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定征收怎么申请?

作者:小编 | 发布时间:2026-10-21
核定征收怎么申请?核定未取消但适用面收窄。本文说明《税收征管法》第三十五条六种核定情形、四类不得核定主体,以及新的核定销售额法定方法。

每年都有老板拿着"核定征收不用建账、多交税能省一半"的说法来问。2026年这个口子的确还在,但收窄得比大多数人以为的厉害,而且核定从来不是"申请就能批"的优惠。

先说结论: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确实算不清账时采取的管理手段,不是税收优惠。能不能核、按什么口径核,取决于你的实际经营状况和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认定,不是一封申请能定的事。

一、什么情况下可以核定

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三十五条列了六种可以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,翻译成大白话都是同一个前提——账有问题:

1.可以不设账簿的

2.应设账簿而未设账簿的

3.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

4.账目混乱、凭证残缺难以查账的

5.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仍不申报的

6.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

这六条描述的都不是"我懒得建账",而是"我建不了账"或者"我算不清账"。税务机关的态度很明确——你确实算不清,我核定一个数;你明明算得清还想走核定,那是另一个性质的问题。

核定的方式有两种:定期定额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)和核定应税所得率。前者只适用于达不到建账标准的小户,后者适用于规模更大但仍无法查账的个体户、个独、合伙企业。

二、明确不能核的四类主体

这一段是很多营销号不说的,也是本文最需要读者记住的部分:

1. 鉴证类中介机构: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税务师事务所、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机构。依据国税发〔2011〕50号,一律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2. 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:持有股权、股票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,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41 号,一律适用查账征收。而且自持有之日起 30 日内要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,税务机关接到后会把核定征收调整为查账征收。想用"个独持股平台"来核定税负,这条路已被封死。

3. 网络直播主体:主播开办的企业和工作室应设账簿,原则上查账征收。

4.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:原则上不得定期定额或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。依据是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——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,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;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,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。这条是单向门,没有回头路。

三、那到底哪些行业还能核

从各地 2025-2026年仍在执行的行业所得率表看,能核的主要是成本结构以人工为主、缺少可抵扣进项的服务业。以广东省 2025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佛山市表为例:

行业

行业所得率

制造业

6%

批发零售和贸易业

6%

服务业

10%

娱乐业

20%

建筑业

8%

交通运输业

6%

其他

10%

各地表格不同,必须以主管税务机关当期执行的版本为准。 中山市的表把建筑业列 8%、饮食业 8%、交通运输业 7%,乌海用的又是另一套定期定额征收率。网上流传的"行业所得率表"很多是外省口径,直接套用会算错。

从表里能读出规律:餐饮、住宿、清洁、家政、培训、劳务派遣这类成本以人工支出为主、拿不到成本发票的服务业,是核定征收相对集中的领域。商贸批发这类进销都有发票、账目清楚的,一般不给核。

四、增值税法施行后,核定的口子发生了什么变化

这是 2026年的新变化,很多人还没注意到。

变化一:核定销售额有了法定方法顺序。 增值税法第二十条规定,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,税务机关可以核定销售额。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给出了三种方法的适用顺序:先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;再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业务的平均价格确定;最后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。

第三个方法有明确公式:组成计税价格 = 成本 ×(1 + 成本利润率)+ 消费税税额,成本利润率为 10%。这个公式是 2026年才有的法定明文,以前"组成计税价格"散在各地方文件里,现在全国统一,企业自己做测算可以直接用。

变化二:兼营项目的划分规则更细。 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,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(不含固定资产)、服务,用于简易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的,应按销售额或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,并于次年 1 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。

变化三:混合用途长期资产有了 500 万元分档线。 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:原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,对应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;超过 500 万元的,购进时先全额抵扣,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按调整年限逐年调整。

五、申请流程与几个现实提醒

流程上,一般是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或由税务机关认定,说明经营规模、核算困难原因,税务机关按权限审批并核定征收率或所得率。各地在申请材料、行业目录、审批层级上要求不一,具体要问辖区税务机关。

几个必须提醒的现实问题:

第一,核定不是终身制。 税务机关会持续跟踪经营情况,一旦达到建账标准或核算能力改善,就要转为查账征收。企业被转查账后想转回来,通常很难。

第二,"拆分主体 + 小身份 + 核定"这条路基本走不通了。 国务院令第 810 号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自 2025年 6 月 20 日施行,平台须按季度报送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的身份和收入信息;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2 号又明确,发现纳税人不符合小规模条件的,可要求其按一般纳税人计税。

第三,个体户减半政策不区分征收方式。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12 号,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,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均可享受,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都能享受,无需备案,只需填写申报表相应栏次。执行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。

第四,警惕承诺"包核定"的中间人。 核定是税务机关的职权,不是能代办出来的结果。任何声称"包核定""保证拿到低税率"都不可信。

六、总结

2026年核定征收还在,但性质要说清楚:它是账算不清时的兜底管理方式,不是想用就能用的优惠。能核的主要是餐饮、住宿、清洁、家政、劳务派遣这类人工成本为主、缺进项发票的服务业;不能核的四类主体已经写死。

如果你的企业现在依赖核定,合理的做法不是想办法续着核,而是尽快把账建起来、规范成本凭证——现在的税务信息透明度,靠拆主体走核定已经很难了。

具体能否核定、按什么口径,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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